11月8日保羅為福音被囚
今日經文:使徒行傳 第21-24章
思考問題
1. 保羅在猶太法庭的答辯,主要訴求是什麼? 對猶太人有何關鍵性的意義?
2. 保羅在羅馬法庭的答辯,主要訴求是什麼? 對羅馬外邦人有何關鍵性的意義?
一、保羅在猶太法庭受審
1、保羅向千夫長表明他真實的背景之後,就轉向猶太群眾,用亞蘭語對當地人辯護,因為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是不會說希伯來語和亞蘭語的。 保羅向猶太群眾的辯護,其主要論點是,他在外邦人中的福音工作是應驗了神起初對以色列的呼召,這個呼召是隨著耶穌從死裡復活而來的盼望。 這福音就是透過耶穌基督,神賜恩給萬國之民不再破碎的生命。 保羅其實主要是為“這道”辯護。 這道就是神起初對以色列的應許。 保羅對群眾的講論被亂民打斷,第二次被羅馬兵丁救入營樓。 2、保羅在猶太公會領袖前受審:保羅為自己辯稱“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”,卻被亞拿尼亞打嘴。 亞拿尼亞是最壞的一位大祭司,他專權貪污,甚至貪圖其他祭司之財。 保羅也提論自己是法利賽人,現受審是因盼望死人復活,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因此起爭議。 保羅的主要論點是,他並不是用死人復活為藉口,而是遇見了復活的基督。 基督若復活了,他就必須做他現在做的工作,基督若沒有復活,他所做的就是瘋狂的錯誤。 3、千夫長的結論是這群猶太教領袖,對這紛爭不可能有什麼結論 ,因為這爭端的核心是猶太人的宗教問題,而且保羅這人物不能釋放,否則必引起暴動。 當晚耶穌向保羅顯現,告訴他要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,也要在羅馬作見證。
二、保羅在羅馬法庭受審
有四十多位猶太領袖同謀起誓,必殺保羅,千夫長聞報,計救保羅,把他解往該撒利亞,保羅在羅馬法庭接受三次審訊,第一次是在該撒利亞巡撫腓力斯面前受審。 1、辯士帖土羅的控告:帖土羅是控方請來的辯士,提醒腓力斯“安定”是他主要的職責。 顯然他受亞細亞的猶太人的指示,控告保羅是拿撒勒教黨的頭目,污穢聖殿,鼓動普天下猶太人作亂的。 2、保羅的答辯:對於控告他生亂的答辯,他說他才上耶路撒冷12天,沒有足夠時間煽動生亂,而且證據不足,所以指控不實。 保羅說明這道是猶太教信仰的延續和完成,並且有死人復活的盼望。 他對神對人,都存無虧的良心 。 至於污穢聖殿的控告,他的答辯是他帶著捐獻和祭物去聖殿還潔淨的禮。 他受審是因盼望死人復活。 3、結果:保羅暫被收押,腓力斯期待保羅賄賂他,屢次被提審,終被監禁在該撒利亞兩年之久。
省思:保羅把福音傳到外邦人的領域,遠至小亞細亞、馬其頓、歐洲、希臘等地,外邦人大批地信耶穌,但當他回到耶路撒冷,反被控告、迫害,甚至要置他於死地。 保羅清楚知道他的呼召和使命,耶路撒冷的遇難,對他不是意外,但是他在猶太公會的答辯和在羅馬法庭的答辯,都顯出他在基督裡的信心和篤定,無論如何福音都傳揚出去了。
禱告
1. 為教會禱告:主啊! 求你在今天的世代,繼續不斷地呼召屬你的百姓,起來為你的福音而去,報告耶穌復活的好消息,求你的聖靈充滿你的教會,使教會得著上頭來的能力,作主榮耀的見證!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
2. 為未得之民禱告:“惟獨耶和華—以色列的 神能行奇事,他是應當稱頌的!他榮耀的名也當稱頌,直到永遠。願他的榮耀充滿全地! 阿們! 阿們!”(詩72:18-19)為尼日耶爾瓦的卡奴裡人禱告,他們約有17,006,000人口,只有0.01%基督徒,都是信奉伊斯蘭教。 他們原來是牧羊的民族,在第七世紀後期,被阿拉伯人從北非驅趕而移居迦得湖附近。 卡奴裡人在十一世紀成為穆斯林,而該地區也成為穆斯林的學習中心,尤其在十六和十七世紀時更為昌盛。 後來卡奴里人在英屬、法屬和德屬的非洲帝國的統治之下分裂。 他們承認耶穌是先知,但否認祂是神的兒子。 禱告求主興起尼日的信徒傳福音給他們,幫助他們能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接受基督的救贖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