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1日 在基督裡得自由
今日經文:羅馬書第4-8章
思考問題
1. 保羅向我們闡明在基督裡如何得真正的自由? 為什麼?
2. 跟隨基督的人,生命會有什麼樣的特徵?
一、因信稱義
1、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是靠著行為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大衛雖在律法以下,仍稱罪得赦免的為有福之人。 2、人稱義是因著恩典,不是律法:亞伯拉罕被算為義,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,他的割禮是他因信稱義的印證。 亞伯拉罕和他子孫得為後嗣乃是本乎信,不是因行律法。 3、人稱義是因耶穌復活,不是人的努力: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;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。
二、稱義得免審判的懼怕
保羅闡述人因信耶穌得與神和好,得進入神的恩典,從懼怕審判中被釋放得自由,並且盼望神的榮耀。 1、稱義是因神藉著耶穌所表明的愛: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時就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我們既靠著耶穌的血稱義,也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 2、稱義是因神在基督耶穌裡白白的恩典:因亞當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耶穌在十架上的順服,眾人成為義; 罪作王叫人死,恩典卻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耶穌得永生。
三、成聖之路
聖徒因耶穌的救贖在地位上是分別出來歸屬於神,但實際的經驗裡也要經過成聖的道路。 律法叫人知罪,過犯顯多,而恩典叫人不再活在罪中。 成聖之路首先是要受洗歸入基督的死,1、不再作罪的奴僕:在死和復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。 因罪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不再作罪的奴僕,信徒應將肢體當作義的器具獻給神,作基督的僕人,是順命的奴僕,以致成義,結出成聖的果子,得著在基督裡的永生。 2、不再受律法的綑綁:律法和誡命本是公義、聖潔、良善的,是叫人活的,但罪藉著律法和誡命在人心裡發動,反倒叫人死。 律法顯出人心罪,罪藉著律法轄制人心,使人陷入死亡。 如今信徒因基督的身體,脫離了律法,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基督。 律法和誡命叫人知罪,受罪捆綁,唯有基督的恩典,使人脫離律法得著真自由。
四、靠聖靈得榮耀
1、在基督耶穌裡,就不再定罪。 2、靠著賜生命的聖靈得以釋放,因差基督成為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成全了律法的要求。 3、體貼聖靈的是生命平安,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。 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聖靈若住人心,也必叫人活過來。 4、同為後嗣:信徒因信耶穌,與基督同作神的後嗣。 凡被聖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,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,既是兒女,就與基督同為神的後嗣 。 5、同得榮耀:信徒與基督同受苦,同得榮耀。 一切受造物忍耐等候得贖之日,信徒也盼望等候得兒子的名份,身體得贖。 我們得救也是在乎盼望,盼望所不見的,不是所見的。 聖靈也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,幫助我們蒙召、效法基督、稱義、得榮耀。 6、靠主得勝:基督已勝過掌死權的,在神的右邊,有至高的權柄,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,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。
省思:神藉著基督向我們所顯的恩典是難以測度的。 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,成為人的樣式,在肉身成為贖罪祭。 基督若真在我們心裡,我們身體雖因罪而死,心靈卻得因義而活。 信徒唯有靠著聖靈的大能,勝過罪的轄制和誘惑,基督的愛藉著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,我們就脫離了罪和律法的捆綁。
禱告
1. 為教會禱告:神啊! 在這動亂的時代,願聖靈賜給屬神的子民格外的恩典,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,能站立得穩,因在基督裡的生命,就是我們實際生活的需要,是我們在這世代發光的大能,因世世代代基督是掌權的王!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
2. 為未得之民禱告:“王回答他們說:‘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’”(太25:40)為象牙海岸的迪烏拉朱拉人禱告,他們約有2,578,000人口,沒有基督徒,都是信奉伊斯蘭教。 迪烏拉人生活以部族為中心,是他們生活最重要的一環,各人忠於自己的部族,自豪地捍衛自己的部族。 他們藉著舞蹈和講故事,口傳自己部族的歷史和忠誠精神。 迪烏拉人很尊重老人,特別是伊斯蘭學者的男人。 他們的道德原則主要是服從、誠實和對部族的忠誠,這樣的訓誨主要是被人性尊嚴的強烈感所推動的。 禱告求主幫助他們改善生活環境,提供醫療、衛生和保健物資,使他們經歷神的愛,得著救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