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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2日 細膩的愛
今日經文:利未記第18~20章
思考問題:
1. 從這三章經文中的律例,您認為神為何要如此定規?人心的問題出在哪裡?
2. 在您的生活圈中,您如何過一個聖潔的生活?你如何對待貧困的人?
利未記的前十七章,基本上是關於祭祀制度和祭司的職分和責任。 從十八章開始則是關於一般以色列百姓的生活道德與規範,目的是為了訓練以色列百姓過一個聖潔的生活,配做祂的子民。 也許您會覺得很不舒服,因為讀到不少人性中醜陋不堪的惡行;也許您會覺得繁瑣,因為讀到很多“不可”的規範。 然而在這“不堪”和“不可”之間,讓我們看見神不捨棄的愛。
從這三章經文的生活規範中,揭露神與人之間立約聖潔的關係,也就是屬神的百姓當如何活出與眾不同的人生。 第十八章定規了亂倫、逆性、奸淫、同性苟合、和使兒女經火等罪行的條例;第十九章定了十六個道德、祭祀和精神生活的規範;第二十章則列下了違反這些條例和生活規範的刑罰。 從這些詳細的記載,我們領受到四個核心的信息,反映了神細膩的愛:
第一、神對以色列百姓過聖潔生活的要求,是奠基於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約的關係。 我們反覆讀到神吩咐摩西告訴以色列百姓的話,“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”、“我是耶和華”、或“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”。 最後第二十章二十六節的結語,“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;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”,可見神對以色列人生活道德規範的這些要求,是關乎以色列百姓與神立約的關係,所以他們的生活必須與萬民有別,彰顯神的聖潔。
第二、神有特權和主權來規定祂選民的道德行為標準,使他們活出聖潔的樣式,以顯出他們屬神的身分。 如同保羅提醒新約的信徒,“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”而且這些標準是神的標準,不是人自己立的標準,所以以色列人不能與埃及人或迦南人的道德風俗比較,而來評論這些標準到底合理不合理。
第三、人性中既存的墮落敗壞的本性,從這些律例典章的警戒里披露無遺。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讀到人性中極為醜陋的罪,耶和華不厭其煩地一一告誡以色列百姓,不可效法埃及和迦南的惡俗惡行,必須遵行神的律例和典章,才得存活。 在看似繁瑣的律例典章中,我們應可體會人性中可能顯現或隱而未現的罪,都必定會有其嚴重的破壞性。 誠如保羅所說,“罪的工價乃是死”,當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便與神無關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也是局外人,活在世上就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
第四、信實守約的耶和華,在這些律法典章里彰顯祂的恩典,好使以色列百姓能與祂的聖潔有份。 那位崇高偉大的創造主,對無足輕重平凡小民的生活細節,都钜細靡遺的關注到了;祂無微不至的愛與恩典,就在這些我們看來是繁文縟節的敘述里,豐富地流露出來。 祂的愛不應是我們放縱私慾的藉口,而應是我們用同理心與人相處的動力!
省思:舊約時代,神為以色列百姓定下很清楚的生活規範,使他們在埃及和迦南的異教文化中,顯出他們是被分別出來屬神的百姓。 他們只能遵行這些規範才能與神的聖潔有份。 我們在新約的恩典里,委身基督的人,是何等的有福!因為在基督裡的,基督就是我們的聖潔,聖靈將我們的石心換成了肉心,將神的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,使我們能順服基督,與神的聖潔有份!
禱告
1. 為教會禱告: “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。”(利19:1)神啊!求你赦免我們背道的罪,求主醫治這地,願慈愛恩惠的神,賜我們從祂而來的力量,能看見自己在罪中的光景,從罪中轉回;信靠主的恩典,保守我們成為祂聖潔的子民;向罪死,向神活,使我們的生活榮耀祂的名!
2. 為未得之民禱告: “在列邦中述說他的榮耀,在萬民中述說他的奇事。 因耶和華為大,當受極大的讚美;他在萬神之上,當受敬畏。 “(代上16:24-25)土庫曼的土庫曼族,位居中亞,是以前蘇聯共和國之一。 約有4,831,000的人口,只有0.03%的基督徒,多信奉伊斯蘭教,而知識份子多為世俗主義和無神論者。 禱告求主幫助他們能有更多的宗教自由,能聽到純正的福音。